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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
关于本院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业务暂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10:28:39  浏览次数:10621
      因受计量标准器送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溯源影响,自2023年7月19日起,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暂停检定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告。在此期间给广大客户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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