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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
市计量院关于强制检定业务实行电子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6:50:41  浏览次数:8990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和协同发展,便于客户对证书进行管理,自2025年6月15日起,委托我院开展的强制检定业务将全面实行电子证书,不再提供纸质证书。我院发布的电子证书,加盖了经数字权威机构认证的电子印章,其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客户可通过我院在线服务平台http://www.nbjlw.com或微信公众号“宁波计量院”,使用委托单号自主查询、下载电子证书。如有疑问,敬请致电0574-87207341咨询。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宁波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5月21日

附件:电子证书下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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