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1、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2、为实施计量法制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仲裁工作。3、承担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等检定、测试工作。4、为宁波市新材料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设10个内设机构:1、行政事务部;2、总师办公室(研究所);3、监察室;4、业务管理部;5、法制计量管理部;6、技术质量部;7、检校一部;8、检校二部;9、检校三部;10、检校四部。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8709.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870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78万元,占1.65%;事业收入8426.40万元,占96.75%;其他收入140.00万元,占1.60%。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8659.1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9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2.4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67.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97.56万元,项目支出5694.20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2.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2.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2.78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7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计算口径变化,调整为按编制预算时编内实际人数52人,2.74万元每人每年测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2.78万元,占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2.7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72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计算口径变更,调整为按编制预算时编内实际人数52人,每人2.74万元每年测算。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78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0万元,本单位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公用经费。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5辆。新增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车辆报废更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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