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联系方式

一、适用情形

若客户提出加急需求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况,可申请加急检校服务:

1.客户新门店或新工厂即将开业且已临近开业日期,设备未检无法投入使用,导致无法正常开业的;

2.生产制造型企业生产使用的计量器具,送检后影响正常生产安排,且无其他备用计量器具,在检期间无法长时间停留,只能短暂停放的;

3.餐饮、连锁零售门店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送检后影响正常营业的,且无其它备用计量器具,在检期间无法长时间停留,只能短暂停放的;

4.医疗机构用于医疗卫生的医疗设备,送检后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且无备用设备,在检期间无法长时间停留,只能短暂停放的;

5.企业接受监管检查已临近检查日期,部分仪器仍未完成检校的;

6.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指令性检定项目,如突击抽检等;

7.涉及重大公共安全或民生的应急监管项目,如水、电、气企业突发故障,急需检定来帮助调查的。

二、申办流程

1.提交申请:报检时向受理人员明确提出加急诉求,说明紧急原因、期望完工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审核确认:受理人员会同相关检校部门综合评估申请信息是否符合加急条件。

3.办理手续:经营性加急业务按院公示收费标准收取加急费用,并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加急时间、费用等;强制检定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更改强检业务类别。

4.优先安排:经审核确认后,检校部门优先安排检定、校准资源,下厂业务优先安排车辆。

5.完成出证:检校完成后,按照约定时间出具证书,由受理人通知客户领取。

三、重要提醒

1.加急申请原则上应在报检时同步提出,事后申请将按实际排期调整。

2.加急申请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提出申请并不代表必然按加急受理。

3.因技能能力、人员安排等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加急需求的,我院将及时与客户沟通协商处理。

4.强制检定业务仅提供优先办理通道,不收取任何加急费用。

5.本指南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业务受理人员。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588号E座

电话:0574-87835065 邮箱:nbjlyw@163.com